宁德名人林特介绍
林特(公元951~公元1023),福建宁德人,宋真宗时期任三司使,长期掌管天下财赋,精敏擅吏职。逝世后追封尚书左仆射,孙女为宋神宗的妃子。
林特人物简介
林特(公元951~1023),字士奇,约生于后周广顺元年(951年),福建宁德人,生于福建顺昌。祖父林揆(福建霞浦长溪人)仕闽,于后唐长兴四年(公元933年)任顺昌县令,故定居顺昌。父林延安、子林洙迁居福建宁德南埕。
自幼聪明好学,10岁时,携带自写的文章进谒南唐国主李璟。李璟奇之,命作赋,顷刻而成。因而被授为兰台校书郎。
北宋开宝八年(975年),南唐亡,林特归宋,宋太宗任为长葛(今河南省长葛县)县尉。又先后改任遂州(今四川遂宁县)录事参军、大理寺丞和陇州(今陕西陇县)通判等职。端拱元年(988年),经宰相吕蒙正推荐,任三司户部勾院通判。
咸平年间(998~1003年),度支使梁鼎“制置陕西青白盐,前后上议异同”,宋真宗派林特等前往考察利弊。林特经过调查认为,制置青白盐对朝廷与百姓不利,上书请恢复旧盐商贩。所奏合旨,被升为礼部员外郎。后又任户部副使、盐铁副使。
景德元年(1004年),真宗北征,命林特为同知留司三司公事。真宗谒陵,林特为行在三司副使,奉命参与制定新茶法,使朝廷每年增加茶税收入百余万,被升为礼部郎中。
大中祥符元年(1008年),真宗封禅泰山,三年,祭祀汾阴,林特均为行在三司副使。后以右谏议大夫权三司使、修玉清昭应宫副使。七年,为行在三司使。
乙未,以三司使林特为户部侍郎、同玉清昭应宫副使。
兖州景灵宫,太极观成,迁吏部侍郎。
天禧元年,为修上《圣祖宝册》副使,转尚书右丞。
天禧四年(1020年),升任工部尚书兼太子宾客,太子宾客林特上表请求皇太子赵祯在群臣拜谒时不必回礼,真宗下诏不许。后改太子詹事。
当时,宰相丁谓以符瑞土木迎合帝意,林特巴结丁谓,每见必拜,一日三见亦三拜之,故得丁谓善待。
宋真宗不豫,丁谓欲提拔林特为枢密副使,李迪不赞同。二人殿前争执后皆被罢相。
乾兴元年(1022年),宋仁宗即位,林特被任为刑部尚书,翰林侍读学士。后丁谓被贬官,林特也被贬为许州(今河南许葛)知州。后又奉诏还朝,任户部尚书知通进银台司,判尚书都省,勾当三班院。不久病逝,赠尚书左仆射,后又赠太尉。
林特史料记载
林特字士奇。祖揆,仕闽为南剑州顺昌令,因家顺昌。特少颖悟,十岁,谒江南李景,献所为文,景奇之,命作赋,有顷而成,授兰台校书郎。江南平,伪官皆入见,特袖文以进。太宗以为长葛尉,改遂州录事参军。代还,命中书引对,授大理寺丞、通判陇州,有治状。田重进镇永兴,太宗以重进武人,选特与杨覃并为通判,人赐白金二百两,给实奉。会出兵五路讨李继迁,督所部转刍粟,先期以办。吕蒙正辟通判西京留守事。蒙正入相,荐之,入判三司户部勾院。
梁鼎制置陕西青白盐,前后上议异同,真宗选特与知永兴军张咏同商利害,所奏合旨。累迁尚书祠部员外郎,为户部副使,诏赴内朝。三司副使预内朝,自特始。徙盐铁副使。
真宗北征,命同知留司三司公事,迁司封员外郎。车驾谒陵,为行在三司副使,诏与刘承珪、李溥比较江淮茶法。因裁定新制,岁增课百余万,特迁祠部郎中。封泰山,祀汾阴,皆为行在三司副使。以右谏议大夫权三司使、修玉清昭应宫副使。将祀太清宫,遣特储供具,为行在三司使。礼成,进给事中,为修景灵宫副使兼修兖州景灵宫、太极观。昭应宫成,迁尚书工部侍郎,真拜三司使。枢密使寇准言特奸邪,又数与争事,帝为出准,特在职如故。乙未,以三司使林特为户部侍郎、同玉清昭应宫副使,太常少卿马元方为右谏议大夫,权三司使事。帝以特久任三司,高年勤瘁,特置此职,班在翰林学士之上,优其月给以宠之。帝数访以朝廷大事,特因有所中伤,人以此惮焉。兖州宫观成,迁吏部侍郎。天禧元年,为修上《圣祖宝册》副使,转尚书右丞。
太子宾客林特请皇太子不答拜,诏不许。
真宗既疾甚,殆不复知事,李迪、丁谓同作相。内侍雷允恭者,嬖臣也,自刘后以下,皆畏事之,谓之进用,皆允恭之力。尝传宣中书,欲以林特为枢密副使,迪不可,曰:“除两府,须面奉圣旨。”翌日争之上前,声色俱厉。谓辞屈,俯首鞠躬而已。谓既退,迪独留纳札子,上皆不能省记,而二相皆以郡罢。
时天下完富,丁谓以符瑞、土木迎帝意,而以特有心计,使干财利佐之。然特亦天性邪险,善附会,故谓始终善特,当时与陈彭年等号“五鬼”,语在《王钦若传》。
林特时人评价
特善承上接下,每见修宫使丁谓,必拜,一旦三见,必三拜之。与吏卒语,欨欨惟恐伤人,人皆喜之。
与吏卒语,皆煦煦抚慰之,由是人皆乐为尽力,事无不齐集。精力过人,常通夕坐而假寝,未尝解衣就枕。
林特精敏善吏职,身体素羸弱,但未曾一日告假,据案终日不倦,因而深得真宗宠信。真宗经常询以朝廷大事,林特借机中伤同僚,使同僚惧怕。因“天性邪险,善附会”,与朝官丁谓、王钦若、陈彭年、刘承珪等5人被称为“五鬼”。
林特文学著作
著有《祥符会计录》30卷,《东封西祀朝谒太清官庆赐总例》36卷, 《茶法条贯并课利总数二十三策》,《三司新编敕》30卷。
林特补充介绍
林特(约951~1023)字士奇,约生于后周广顺元年(951年),福建宁德人,生于福建顺昌。祖父林揆(福建霞浦长溪人)仕闽,于后唐长兴四年(933年)任顺昌县令,故定居顺昌。父林延安、子林洙迁居福建宁德南埕。
自幼聪明好学,10岁时,携带自写的文章进谒南唐国主李璟。李璟奇之,命作赋,顷刻而成。因而被授为兰台校书郎。
北宋开宝八年(975年),南唐亡,林特归宋,宋太宗任为长葛(今河南长葛县)县尉。又先后改任遂州(今四川遂宁县)录事参军、大理寺丞和陇州(今陕西陇县)通判等职。端拱元年(988年),经宰相吕蒙正推荐,任三司户部勾院通判。
咸平年间(998~1003年),度支使梁鼎“制置陕西青白盐,前后上议异同”,宋真宗派林特等前往考察利弊。林特经过调查认为,制置青白盐对朝廷与百姓不利,-请恢复旧盐商贩。所奏合旨,被升为礼部员外郎。后又任户部副使、盐铁副使。
景德元年(1004年),真宗北征,命林特为同知留司三司公事。真宗谒陵,林特为行在三司副使,奉命参与制定新茶法,使朝廷每年增加茶税收入百余万,被升为礼部郎中。
大中祥符元年(1008年),真宗封禅泰山,三年,祭祀汾阴,林特均为行在三司副使。后以右谏议大夫权三司使、修玉清昭应宫副使。七年,为行在三司使。
乙未,以三司使林特为户部侍郎、同玉清昭应宫副使。
兖州景灵宫,太极观成,迁吏部侍郎。
天禧元年,为修上《圣祖宝册》副使,转尚书右丞。
天禧四年(1020年),升任工部尚书兼太子宾客,太子宾客林特上表请求皇太子赵祯在群臣拜谒时不必回礼,真宗下诏不许。后改太子詹事。
当时,宰相丁谓以符瑞土木迎合帝意,林特巴结丁谓,每见必拜,一日三见亦三拜之,故得丁谓善待。
真宗不豫,丁谓欲提拔林特为枢密副使,李迪不赞同。二人殿前争执后皆被罢相。
乾兴元年(1022年),宋仁宗即位,林特被任为刑部尚书,翰林侍读学士。后丁谓被贬官,林特也被贬为许州(今河南许葛)知州。后又奉诏还朝,任户部尚书知通进银台司,判尚书都省,勾当三班院。不久病逝,赠尚书左仆射,后又赠太尉。
时天下完富,丁谓以符瑞、土木迎帝意,而以特有心计,使干财利佐之。然特亦天性邪险,善附会,故谓始终善特,当时与陈彭年等号“五鬼”,语在《王钦若传》。
“林特”人物信息来自互联网,如果您发现人物介绍有误或有更新,请点我纠正/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