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名人林顺佺介绍
福建省烈士
林顺佺(1893-1935),福建省福安县溪柄镇北山村人。
林顺佺,光绪十九年(1893年)生,溪柄镇北山村人。
民国20年(1931年)春,他在马立峰创办的赛岐宅里夜校上学,由此走上革命道路。民国2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10月,党组织指定他负责中共福安船民支部工作。不久,他组建船民武装纠察队,兼任队长。
民国23年,国民党当局为了扼杀闽东革命,严禁战略物资运往苏区。顺佺组织船民纠察队,分别在东冲、盐田、赛岐、沙埕等地设卡,严禁把苏区的食盐外运,做到自给有余。同年夏,他奉命往福清购买十九路军遗下的3门迫击炮和一批子弹。还从福州、长乐、福清等地购进一批武器,装备部队。
同年6月,国民党新十师征用阳尾溪船8艘,除运货外,还载有师长陈齐宣等人的眷属。他布置船员配合红二团陈挺的手枪队和化皎村赤卫队在化皎进行伏击。俘敌8名,缴枪11支和一批战利品。同月,闽东船民工会成立,他被选为主席。同时在福鼎、霞浦、罗源、连江设分会,经常开展罢江罢海运动。并将苏区急需的0、弹药、医疗器械等源源不断地通过水路运回。8月,北上抗日先遣队路经穆阳,他配合桂林党支部,组织船民500多人。积极备船、备门板在穆阳溪滩搭浮桥让红军顺利渡河。
同年冬,国民党大军“围剿”闽东苏区,形势险恶。沿海的许多运输站遭破坏。他继续组织船民骨干,设法恢复水上交通线,积极配合红军开展反“围剿”斗争。
民国24年3月24日,顺佺在北山村附近江面连家船上被捕,面对敌人的严刑拷打,他坚贞不屈。同年4月4日,被杀害于同台村外的沙滩上,牺牲时年41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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