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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森

林森人物照片

闽侯名人林森介绍

中华民国主要领导人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主席

林森(1868年2月11日—1943年8月1日),原名林天波,字长仁,号子超,晚年自号青芝老人,别署百洞山人、啸余庐主人、凤港渔翁、虎洞老樵,福建闽县(今福建闽侯)人,近代政治家。

林森幼居福州,入英华学堂,因反清被开除,后参加反割让台湾斗争,并加入兴中会;中国同盟会成立时率会加盟。辛亥革命中,领导九江起义,并促海军反正,派兵援鄂、皖,稳定革命大局,被举为民国开国参议院议长。

1914年在东京加入中华革命党。此后又担任过大元帅府外交部部长,参议院院长兼宪法会议议长等职。

1928年2月,林森被选为国民政府委员,10月当选为立法院副院长,接着又选为中国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

1931年12月23日,接替因九一八事变下野的蒋介石而任国民政府主席。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林森于11月20日宣布迁都重庆,并率员于11月底抵达重庆。1941年12月9日,林森代表国民政府对日宣战。

1943年8月1日因车祸在重庆逝世,葬于重庆歌乐山林园

林森人物生平

清末民初

林森幼居福州,于光绪三年(1877年)入学读书。光绪七年(1881年),进鹤龄英华书院(今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光绪九年(1883年),考入台湾中西学堂电科。次年(1884年),在台北电信局工作。

光绪十七年(1891年),与邻村郑氏女结婚。

光绪十九年(1893年),郑氏病故,林森誓不再娶。

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台湾被割让日本,参加抗日军,失败后回闽侯入母校英华书院任教。

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再度赴台湾,加入兴中会,又考取台南地区法院嘉义支部通译,联络岛上爱国志士,进行反清抗日活动。次年(1899年),因日本侦捕返回福建闽侯。

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考入上海海关任职,组织旅沪福建学生会。

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创办福州阅报社。

革命时期

宣统元年(1909年),由上海调往江西省九江海关工作,设立当阳书报社宣传革命。创办商团,举办军事训练班,联络新军,为武装反清作准备。

宣统三年(1911年)10 月23日,九江响应武昌起义,任九江军政府民政长。

民国元年(1912年)1月,任南京国民临时政府参议院议长。次年(1913年)4月,出席北京第一届国会,被选为参议院议长。二次革命爆发,国民党议员离京南下。二次革命失败后,于12月赴日本。

民国三年(1914年),离日本赴美洲,开展筹饷和党务活动,在此期间策划谋杀民国三大名记者之一的黄远生(后证明是误杀)。

民国五年(1916年)7月,离美回国,并于8月任广州孙中山大元帅府外交部部长。

民国七年(1918年)10月,被选举为参议院院长兼宪法会议议长。

民国十年(1921年)1月,任非常国会议长。次年(1922年),出任福建省省长。

民国十二年(1923年)2月,被召回任大本营建设部部长兼治河督办。10月,中国国民党改组会议在广州召开,负责国民党改组事宜。

民国十三年(1924 年)1月,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广州举行,被选为中央执行委员,任命为国民党海外部部长。

民国十四年(1925年)3月,孙中山逝世后,为西山会议派领袖之一。7月,广州国民政府成立,被选为常委,多次被选为西山会议派中央常委兼海外部部长。

民国十五年(1926年)元旦,国民党“二中”全会召开,通过《弹劾西山会议决议案》,受警告处分。会后不久,赴南京主持中山陵建设。

民国十六年(1927年)9月,宁、汉、沪三方合流,被推为南京国民政府常务委员。

民国十七年(1928年)9月,任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委员;10月,任国民政府立法院副院长。

民国十八年(1929年)1月,任国民政府任务委员会委员长、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

抗战时期

民国二十年(1931年)1月21日,任国民政府主席。

2月,赴菲、澳、美、英、德、法诸国慰问侨胞并视察党务。

3月,林森还在国外,国民党中央常委会选其为立法院院长。

4月,国民党中央4名监委通电弹劾蒋介石,时林森虽在国外,也列名其中。

12月,蒋介石下野,林森被推为国民政府代理主席,并确定主席为国家元首,不负实际政治责任。次年(1932年)元旦,林森就职。一·二八淞沪抗战后,林森主持召开国难会议,强烈抗议日本承认伪满洲国。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11月召开的国民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被推选为常务监察委员。次年(1936年)12月西安事变时,代理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主席,明确表示 “讨伐令不可下”,力主和平解决,认为“张学良部队是爱国的”,促成西安事变和平解决。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1月4日、2月18日,以主席名义连下赦免令、复权令,但蒋介石拒不执行,反而长期幽禁张学良。7月7日,日本侵略者制造七七事变,全面发动侵华战争,号召“全民奋起,全力抵抗”。10月,国民政府西迁重庆,林森随之只身入蜀。不久,北平、南京相继成立伪政权,林森发表严正声明,并发布明令通缉汉奸头目。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3月,赴武汉主持国民党临时全国代表大会,通过《抗战救国纲领》。7月,国民参政会召开,为之致词,手书“抗战必胜”来激励全国军民。12月,汪精卫叛逃投敌,以国民党中央监察常委身份力主开除汪精卫党籍,并明令通缉。

民国三十年(1941年)12月9日,以国家元首名义向德、意、日三国宣战,并于此后致力于废除中国和美国、英国等列强签订的不平等条约。

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1月,中美、中英新约签署,林森不胜欣喜,特邀宋庆龄、于右任等国民党元老合影。

5月12日林森从林园家里坐车进城,去接受加拿大驻华大使呈递的国书。在途中与一辆美国卡车相撞,林森当场受伤被送进医院,经抢救无效,于1943年8月1日在重庆一所医院去世,终年75岁。

弥留之际,林森嘱咐蒋介石等人务必要光复台湾。同月,国民政府为林森举行隆重国葬,将林森安葬于重庆市歌乐山南麓“林园”内。同年8月15日下午2时,延安各界数千人在边区大礼堂举行了隆重的公祭国民政府主席林森大会。到会的有陕甘宁边区政府主席、第三届国民参政员林伯渠、吴玉章、高岗、晋西北行署主任续范亭、国民政府军事会员联络参谋徐佛观、郭仲容,以及边区各机关、学校、部队、团体的代表。9月7日上午,公祭林森的典礼分别在重庆的山洞双河桥、市内的新运服务所以及夫子池忠义堂举行。典礼开始后,每隔30秒,即鸣放礼炮一发,直至101响。官方及民间人士络绎不绝地前往吊唁。同时,全国各地都设置了林森灵堂以供吊唁。

林森轶事典故

凄美情史

林森喜爱收藏古董,其住所里收藏了众多古玩。在他收藏的众多古玩中,有一件林森极为珍视的东西:一具白骨骷髅。据林森的贴身随从朱某说,这具白骨骷髅是林森表妹的遗骨,其中包含着林森青年时代的一段颇为沉重的罗曼史。

按照福建一带的旧时风俗,男子娶妻时年龄一般都很小,林森也在读书时便由家中长辈作主而迎娶素未谋面而比他年龄大的郑氏为妻。结婚不满一周,林森即离乡参加革命。

婚前,林森与表妹从小性格相投,处处以大哥哥的身份关心爱护着表妹,两人虽算不上青梅竹马,却心心相印。他表妹知书识礼,温柔幽娴,性格内向,于不声不响中蕴含着对林森的炽热情感。三年后,林森的发妻郑氏突然患病逝世,表妹对林森的感情更加浓烈,难舍难分。正当他们热恋的时候,表妹的父母突然决定将女儿许配给一个华侨巨商的儿子,他表妹对这门亲事竭力反对,拼死不从,甚至不顾父母的阻拦,大胆地跑到林森的身边,向他表明了坚贞不渝的爱情,恳求林森带她一同私奔,远赴重洋,决无怨言。表妹的一片痴情使林森激动万分。当得知表妹将要嫁给一个华侨巨商的儿子时,林森内心十分矛盾。当时正好孙中山先生电邀他远赴他乡,要常年在外东奔西走,带着一个女人有诸多不便。苦思再三,林森最终没有答应表妹的恳求,并怀着痛苦与深深的负疚离开了家乡。林森的离家出走,使他表妹悲愤至极,也感到完全绝望。于是,林森的表妹在一天悄悄跑到树林里,吊死在一棵树上。林森在外得知表妹自杀的消息后,内心受到深深的刺激和强烈的谴责,于是发誓自此不再接近女性。

平民元首

林森贵为元首,却过着平民化的生活,在某些片而言,他甚至未能享受一般平民都会有的生活情趣。

衣着方面,他经常身着黑色或蓝色大衣长袍,戴灰绒呢帽或黑色礼帽。一年四季,无论寒暑,都是布衣,只有厚薄之分,没有时常变化。始终保持整洁、朴实、庄重,绝无奢华、艳丽之感。

饮食方面,林森喜欢清淡素食,几乎滴酒不沾。尤其是在国难时期,更是一切从简。如果买回来的菜较贵,他还会批评采购人员。

住宿方面,林森也崇尚简约自然,喜欢清静。“其南京城贤街故居,十分狭窄。移驻洛阳期间,居处尤为简陋。迨抵重庆后,初住李子灞,后住歌乐山林园,均只是普通房屋。”

出行方面,林森喜欢轻车简从,“习惯于独来独往,除了司机外,平时不喜随身随从。”他还时常在公务不急之时,轻车简从,探求民隐,路上遇见农夫乡民,经常下车和他们闲话桑麻;有时独自漫步街头商店,与市民聊天,态度和蔼可亲。

此外,林森还时常到他官邸不远处修鞋摊补鞋,每次补鞋都向修鞋匠客气道谢。

林森人物评价

近代叶楚伧:公生平宁静淡泊,勤整廉贞,举措抑扬,不私奸匿,造次颠沛,不离规矩,居常和易,童稚可亲。临大难,持大节,则峥峥岳岳,凛乎如神。(《国民政府林故主席森墓志铭》)

近现代胡适:林子超先生把国府主席做到了“虚位”,以至于虚到有的人居然已经“目中无主席”了。(《盗火与革命》)

国民政府:林故主席子超先生,以高龄钜德,任职十有二年,恭已临民,睿谟默运,育成民德,邦本用宁。故能临大事,决大疑,处变而不惊,慎谋而能断。洵足光耀史乘,表率群伦。(国民政府褒崇令,即国民政府三十二年十一月十六日令)

中共中央:①国民政府林主席治丧委员会公鉴:国府主席林公,领导抗战,功在国家。兹闻溘逝,痛悼同深!(中共中央致林森治丧委员会的唁电) ②(林森)是著名的老一辈民主革命家。(《辛亥革命中参与领导各地举义的福建籍革命志士十人小传》)

新华日报社:林主席承继国父的遗志,毕生尽瘁于中华民族的解放事业。12年来,更亲自领导了抗战建国的伟大而艰苦的事业,不仅全国敬仰,友邦也莫不钦佩。(《为元首逝世致哀》)

林森后世纪念

人物墓葬

林森墓

林森墓位于重庆歌乐山双河街山洞林园,在林森公馆右前方,为圆柱形土石墓冢。

墓冢坐北向南,墓直径13.4米,高3.2米,占地面积976平方米,墓冢弧形转角左右各18级,四周有圆形石栏杆,高80厘米,宽30厘米。墓冢前有扇形墓碑,上有国民党党徽。正中楷体阳刻“国民政府故主席林森之墓”,系国民党元老居正题书,左书“中华民国三十五年七月二十一日立”。墓碑宽2.86米,高3.68米,座长3.28米、宽0.7米、高0.79米,碑后墓志文系叶楚伧撰文、吴春晖篆书。墓前为长方形石坝,长28.2米、宽22.65米,石坝前有中央回纹、云雷纹,左右各42级梯形踏道。整座墓青松环绕,常年有海内外游客前来瞻仰凭吊。

主要遗迹

啸余庐

啸余庐位于连江县青芝山,1923年建,两层砖木水泥混合结构楼房,面阔三间,进深二间。左接桃源洞,右通“一片瓦”,后接洞室,前瞻闽江口。

林森故居

林森故居位于闽侯县详谦镇凤港村,坐北向南,单进,进大门为天井,左右厢房,主座面阔三间左右厢房,主座面阔三间,进深五柱,两侧封火山墙。

林森公馆

林森公馆位于仓山对湖街道七星巷,1921年由闽侯尚干乡民集资兴建。建筑平面呈T字形,中西结合的三层楼房。

命名纪念

林园

林园坐落在重庆沙坪坝区歌乐山的峡谷中,背倚青山,前临老成渝公路,后靠古庙新开寺,是抗战期间蒋介石和林森在重庆的官邸,因林森逝世葬于此,故称。

子超楼

子超楼位于南京市长江路292号中轴线的最后部,最先为国民政府的主要办公楼,建于1934年,落成后供当时的国民政府主席林森使用。因林森号子超,故名子超楼。1945年后改为总统府办公楼,蒋介石曾在此办公,现为江苏省政协用房。该楼主体建筑高四层,中部高五层作会议室之用。建筑内部骨架全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外墙用米黄色面砖饰面,为强调垂直感,特别将立柱外表帖以深褐色面砖。整座建筑造型简洁对称,前有门廊,内部装饰精致,属西方早期现代建筑风格。

林森县

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10月10日,国民政府为纪念已故主席国府林森而将林森的家乡闽侯县改名为林森县。1950年4月,林森县复名闽侯县。

林森国民小学

在中国台湾,以“林森”命名的国民小学有嘉义市林森国民小学、台北市林森国民小学等。

林森路和林森街

1937年重庆市有一条林森路,是以林森的名字来命名的,1950年为纪念重庆解放而更名为“解放路”。

1945年10月,中华民国上海特别市政府将宁波路、泰山路、庐山路统合更名,分称林森东路、林森中路和林森西路,以纪念两年前逝世的国民政府主席林森。1950 年5月2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告更名为淮海路,纪念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淮海战役。

在中国台湾,许多县市与乡镇都有“林森路”或“林森街”。经细察,除国府中央以外,台澎地区的三级行政区域内仍遍布“林森”街道之名。譬如:台北市有“林森南北路”;高雄市有“林森一路、二路、三路”;其他二十一个县市中仍保留林森街或林森路的亦有:新竹市、台中市、台南市及嘉义市等。此外,县辖市及乡镇,以“林森”命名的街道则更为普遍,从北而南、由西而东、从本岛到外岛,诸如:板桥市、永和市、汐止镇、桃园市、中场市、竹东镇、苗栗市、头份镇、雾峰乡、彰化市、员林镇、虎尾镇、土库镇、六甲乡、凤山市、屏东市、宜兰市、罗东镇、花莲市、光复乡及澎湖的马公市等。

林森后世研究

为深入研究、弘扬林森的爱国主义精神,2008年,福建省林森研究会在福州成立。为弘扬林森的爱国主义精神,福建省林森研究会成立以来,支持出版相关论著,筹拍《林森》电影,广泛搭建平台,开展了一系列活动。

林森补充介绍

  林森(1868~1943年),原名天波,字长仁,号子超,晚年自号青芝老人,闽县(今闽侯县)尚干乡人,幼迁福州仓山,入英华书院就读。清光绪十六年(1890年),赴台湾电报学堂学习。翌年,任职于台北电报局。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中日甲午战败,清廷割台于日本,林森愤起抗日,后任台南法院嘉义支部通译。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考入上海江海关,广交旅外闽籍人士,开展反清活动。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春,组成“旅沪福建学生会”,被选为会长。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八月,同盟会成立,林森率全体成员加盟。翌年,在榕组成同盟会福建支会。宣统元年(1909年),调任九江关协办,组织同盟会九江分会。宣统三年(1911年),广州起义前夕,转运 往广州。起义失败,由沪返榕,处理善后,并策动新军、海军舰队准备举事。八月十九日,武昌首揭义旗。九月初三日晚,林森领导九江和平举义。清军反扑,汉口失守,林森亲率敢死队增援武昌。接着,返九江,策动海军主力舰队举义成功,组成海陆军联合委员会。不久,武汉形势转危,林森主持军事会议,派舰队援鄂、陆军援皖,并派员赴镇江支援林述庆举义,使海军大批舰艇归附,在稳定辛亥革命大局中,功勋卓著。民国肇建(1912年),林森被举为临时参议院议长。袁世凯弄权,林森愤而辞职,返闽组织国民党福建支部。民国2年,当选为国会全院委员长。6月,宋教仁被暗杀,林森通过国会严令追查凶手。后东渡日本,追随孙中山,加入中华革命党。旋赴美任美洲党务负责人,当选为总支部长,继兼筹饷委员长、民国维持总会会长。林森在南北美洲各地组建50多个国民党分部,该总支部被孙中山明令为“领袖支部”,负责领导海外除日本、台湾之外所有海外党务。民国5年,林森回国,在国会组织“-商榷会”。翌年8月,与两院议员南下广州追随孙中山,任议会非常会议副议长;力持选孙中山为军政府大元帅,遂为外交部长,赴新加坡等地募集经费。民国7年5月,回国。8月,当选为参议院议长。以议长名义筹款修建黄花冈七十二烈士墓,编纂《黄花碧血集》,翻印林觉民《绝命书》。11月,孙中山返粤重组军政府。翌年1月,林森重整国会,支持孙中山出任非常大总统。民国11年11月,被孙中山推荐为福建省长兼管在闽中央政府各行政机关。翌年2月8日离职,赴广州任建设部长兼治河督办。10月,孙中山改组中国国民党,林森等9人为临时中央执行委员。民国13年1月,中国国民党“一大”在广州召开,国共第一次合作,林森与李大钊等5人被孙中山指定为主席团主席,林森当选为中央执行委员、海外部部长。民国14年3月,孙中山病逝,林森赴京主持祭葬事,负责踏勘南京陵地,任总监修。7月1日,国民党中执委议决改大元帅府为国民政府,林森为五常务委员之一。8月20日,廖仲恺被刺,林森通电要求缉拿凶手,任特别法庭首席检委,并主持廖的葬事。11月,林森参与谢持、邹鲁等在北京西山召开的国民党一届四中全会(史称“-”)。次年初,国民党“二大”通过《弹劾-决议案》,林森受警告处分,失去党籍。民国16年,宁汉沪合流,林森恢复党籍,被推为特别委员会委员、海外部委员、国民政府委员会委员。翌年,当选为国民政府常委、-副院长、侨务委员会委员长等职。民国20年,任-院长、代理国民政府主席。年底,当选为国民政府主席。翌年元旦,宣誓就职。“一·二八”事变后,林森强烈 日本承认“满洲国”。民国23年,获连任。民国25年12月,西安事变发生,林森力持和平解决,保护张学良,用主席特权于翌年1月4日、2月18日连下赦免、复权令。民国26年,“七七”事变爆发后,林森率国府西迁重庆。不久,北平、南京相继成立伪政权,林森声明伪政权无效,明令通缉汉奸头目。翌年12月,汪兆铭(精卫)叛逃投敌,林森以中监委常委负责人身份力主开除其党籍,并明令通缉。林森亲至电台痛斥汪伪等汉奸-名器、叛国投敌的卑鄙行径。自林森代表国家宣布与日、德、意三国宣战后,林森虽至高龄,公务仍不少怠。民国32年5月,林森在接见加拿大大使前遇车祸中风。8月,逝于林园官邸。弥留时仍嘱收复台湾。中共中央致唁电说:“林公领导抗战,功在国家。”《新华日报》发表社论《为元首逝世致哀》。1979年,中共中央认为林森“是著名的老一辈民主革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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