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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弥逊

李弥逊人物照片

连江名人李弥逊介绍

宋朝词人
宋神宗元丰年户部侍郎

李弥逊(1085~1153)字似之,号筠西翁、筠溪居士、普现居士等,祖籍福建连江,生于吴县(今江苏苏州)。大观三年(1109)进士。高宗朝,试中书舍人,再试户部侍郎,以反对议和忤秦桧,乞归田。晚年隐连江(今属福建)西山。所作词多抒写乱世时的感慨,风格豪放,有《筠溪乐府》,存词80余首 。

李弥逊人物简介

李弥逊,约生于宋神宗元丰中,卒于宋高宗绍兴二十三年,年约七十二岁左右。宋徽宗大观三年(1109)进士,调单州司户。政和四年(1114)除国朝会要所检阅文字。八年,擢起居郎,因上封事剀切,贬知卢山县。宣和七年(1125),知冀州。宋钦宗靖康元年(1126),召为卫尉少卿,出知瑞州。高宗建炎元年(1127),除淮南路转运副使。绍兴二年(1132),知饶州。五年,知吉州。七年,迁起居郎,试中书舍人。八年,试户部侍郎。九年,因反对议和忤秦桧,出知漳州。十年奉祠,归隐福建连江西山。绍兴二十三年(1153)卒。

李弥逊文献记载

宋史文载

李弥逊,字似之,苏州吴县人。弱冠,以上舍登大观三年第,调单州司户,再调阳谷簿。政和四年,除国朝会要所检阅文字。引见,特迁校书郎,充编修六典校阅,累官起成郎。以封事剀切,贬知卢山县,改奉嵩山祠。废斥隐居者八载。

宣和末,知冀州。金人犯河朔,诸郡皆惊备,弥逊损金帛,致勇士,修城堞,决河护堑,邀击其游骑,斩首甚众。兀术北还,戒师毋犯其城。

靖康元年,召为卫尉少卿,出知瑞州。二年,建康府牙校周德叛,执帅宇文粹中,杀官吏,婴城自守,势猖獗。弥逊以江东判运领郡事,单骑扣贼围,以蜡书射城中招降。贼通款,开关迎之,弥逊谕以祸福,勉使勤王。时李纲行次建康,共谋诛首恶五十人,抚其余党,一郡帖然。

改淮南运副。后奉兴国宫祠,知饶州,召对,首奏“当坚定规模,排斥奸言”。又谓:“朝廷一日无事,幸一日之安,一月无事,幸一月之安,欲求终岁之安,已不可得,况能定天下大计乎?”帝嘉其谠直。辅臣有不悦者,以直宝文阁知吉州。陛辞,帝曰:“朕欲留卿,大臣欲重试卿民事,行召卿矣。”

七年秋,迁起居郎。弥逊自政和末以上封事得贬,垂二十年,及复居是职,直前论事,鲠切如初。冬,试中书舍人,奏六事曰:“固蕃维以御外侮,严禁卫以尊朝廷,练兵以壮国势,节用以备军食,收民心以固根本,择守帅以责实效。”时驻跸未定,有旨料舟给卒以济宫人。弥逊缴奏曰:“六飞雷动,百司豫严,时方孔艰,宜以宗社为心,不宜于内幸细故,更勤圣虑,事虽至微,惧伤大体。”帝嘉纳之。试户部侍郎。

秦桧再相,惟弥逊与吏部侍郎晏敦复有忧色。八年,弥逊上疏乞外甚力,诏不允。赵鼎罢相,桧专国,赞帝决策通和。金国遣乌陵思谋等入界,索礼甚悖,军民皆不平,人言纷纷。桧于御榻前求去,欲要决意屈己从和。枢密院编修官胡铨上疏乞斩桧,校书郎范如圭以书责桧曲学背师,忘仇辱国,礼部侍郎曾开抗声引古谊以折桧,相继贬逐。

弥逊请对,言金使之请和,欲行君臣之礼,有大不可。帝以为然,诏廷臣大议,即日入奏。弥逊手疏力言:“陛下受金人空言,未有一毫之得,乃欲轻祖宗之付托,屈身委命,自同下国而尊奉之,倒持太阿,授人以柄,危国之道,而谓之和可乎?借使金人姑从吾欲,假以目前之安,异时一有无厌之求,意外之欲,从之则害吾社稷之计,不从则衅端复开,是今日徒有屈身之辱,而后患未已。”又言:“陛下率国人以事仇,将何以责天下忠臣义士之气?”力陈不可者三。

桧尝邀弥逊至私第,曰:“政府方虚员,苟和好无异议,当以两地相浼。”答曰:“弥逊受国恩深厚,何敢见利忘义。顾今日之事,国人皆不以为然,独有一去可报相公。”桧默然。次日,弥逊再上疏,言愈切直,又言:“送伴使揣摩迎合,不恤社稷,乞别选忠信之人,协济国事。”桧大怒。弥逊引疾,帝谕大臣留之。时和议已决,附会其说者,至谓“向使明州时,主上虽百拜亦不问”,议论靡然。赖弥逊廷争,桧虽不从,亦惮公论。再与金使者计,议和不受封册,如宰相就馆见金使,受其书纳入禁中,多所降杀,惟君臣之礼不得尽争。

九年春,再上疏乞归田,以徽猷阁直学士知端州,改知漳州。十年,归隐连江西山。是岁,兀术分四道入侵,明年,又侵淮西,取寿春,竟如弥逊言。

十二年,桧乘金兵既败,收诸路兵,复通和好,追仇向者尽言之臣,嗾言者论弥逊与赵鼎、王庶、曾开四人同沮和议。于是弥逊落职,十余年间不通时相书,不请磨勘,不乞任子,不序封爵,以终其身,常忧国,无怨怼意。二十三年,卒。朝廷思其忠节,诏复敷文阁待制。有奏议三卷,外制二卷,《议古》三卷,诗十卷。弟弥大。

弥大字似矩,登崇宁三年进士第。以大臣荐召对,除校书郎,迁监察御史。假太常少卿充契丹贺正旦使。时传闻燕民欲归汉,徽宗遣弥大觇之。使还,奏所闻有二:“或谓彼主淫刑灭亲,种类畔离,女真侵迫,国势危殆为可取;或谓下诏罪己,擢用耆旧,招赦盗贼,国尚有人未可取;莫若听其自相攻并。”迁起居郎,试中书舍人,同修国史。

童贯宣抚永兴,走马承受白锷恃贯不报师期,朝廷止从薄责。弥大缴奏,以为边报不至,非朝廷福。锷坐除名,弥大亦出知光州。移知鄂州。召为给事中兼校正御前文籍详定官,拜礼部侍郎。

金人大举入侵,李纲定城守之策,命弥大为参议,与纲不合,罢。未几,除刑部尚书。初,朝廷许割三镇畀金人,既而遣种师道、师中援河北,姚古援河东,弥大上疏乞起河东西境麟、府诸郡及陕西兵以济古之师,起河东路及京东近郡兵以济师道、师中之师,为腹背攻劫之图。遂除弥大河东宣抚副使。张师正领胜捷军败于河东,溃归,弥大诛之。复遣余卒援真定,余卒叛。

宣抚罢,命弥大知陕州。河东破,小将李彦先来谒,言军事,弥大壮之,留为将,戍崤、渑间以遏敌。诏遣使召援,弥大未敢进。会永兴帅范致虚纠兵勤王,檄弥大充诸道计议。行至方城,道阻,乃率众赴大元帅府。

建炎元年,除知淮宁府。到郡未几,杜用等夜叛,弥大缒城出,贼散乃还,坐贬秩。寻召为吏部侍郎。帝如杭州,命权绍兴府,试户部尚书兼侍读。吕颐浩视师,以弥大为参谋官。弥大奏:“王导、谢安为都督,未尝离朝廷,今边圉幸无他,颐浩不宜轻动。”又言:“已为天子从官,非宰相可辟。乞于诸军悉置军正,如汉朝故事,以察官、郎官为之。陛下必欲留臣,当别为一司,伺察颐浩过失。”忤旨,出知平江府。

中丞沉与求劾弥大谋间君臣,妄自尊大,夺职归。起知静江府,奏广西边防利害。入为工部尚书。未几,罢去。广西提刑韩璜劾其在静江日断强盗死罪,引绞入斩,贬两秩。绍兴十年卒,年六十一。

论曰:宋既南渡,日以徽宗梓宫及韦后为念。秦桧主和,甘心屈己。张焘连章论列,谋深虑远,其言取必于天,岂忘宗社之仇哉,亦曰相时而动耳!惜其利泽专于蜀也。黄中不党不阿,明察料敌,立朝忠实,退不忘君。道夫受知张浚,忧国而不为身谋。曾几积学洁行,风节凛凛,陈尝胆枕戈之言,以赞亲征,亦壮矣哉!勾涛直节正论,不受桧私,洁身归老。弥逊、曾开同沮和议,废绌以没,无怨怼心,所谓临大节而不可夺者欤!

李弥逊代表作品

春日即事

小雨丝丝欲网春,落花狼藉近黄昏。

车尘不到张罗地,宿鸟声中自掩门。

东岗晚步

饭饱东岗晚杖藜,石梁横渡绿秧畦。

深行径险从牛后,小立台高出鸟栖。

问舍谁人村远近,唤船别浦水东西。

自怜头白江山里,回首中原正鼓鼙。

云门道中晚步

层林叠巘暗东西,山转岗回路更迷。

望与游云奔落日,步随流水赴前溪。

樵归野烧孤烟尽,牛卧春犁小麦低。

独绕辋川图画里,醉扶白叟杖青藜。

菩萨蛮·江城烽火连三月

江城烽火连三月,不堪对酒长亭别。休作断肠声,老来无泪倾。

风高帆影疾,目送舟痕碧。锦字几时来?薰风无雁回。

李弥逊补充介绍

  李弥逊(1086~1153年),字似之,李撰次子,连江县城人,生于宋元祐元年(1086年)。大观三年(1109年)中进士,年24岁。任单州司户,累官至起居郎。政和间上奏批评时政,因措词激切,得罪丞相,贬庐山县令。后又改奉嵩山闲职,复被斥退,家居8年。宣和七年(1125年),朝廷起用弥逊,知冀州。金兵攻河北,诸郡皆告急,弥逊招募勇士,修建城墙,决河水护城,出兵截击金之骑兵,斩首甚众,金将兀术率残兵败北,不敢再犯冀州边境。

  靖康元年(1126年)高宗嗣位,陆续任用旧臣,任弥逊为卫尉少卿,出知瑞州,又升江东转运使判官、代理安抚司事。翌年(1127年)建康府牙将周德作乱,焚房屋,掠人民,人心惶惶。弥逊乃与右仆射李纲合谋,开会大宴诸将,当场将周德擒获,宣布罪状,斩周德等首-羽数人,全境遂安靖如常。

  建炎二年(1128年),升任淮南副转运使,知饶州。高宗素闻弥逊有忠直之名,复召入朝任起居郎。弥逊在徽宗时,曾以直言取祸,闲居甚久,今再任此职,议论仍切直如故,发表议论批评主和派政要,因此,又被外放,以直宝文阁出知吉州。

  绍兴七年(1137年)四月,弥逊被召为左司员外郎,八月,又复任起居郎。同年冬迁中书舍人,寻授户部侍郎。弥逊见时局严重,上奏朝廷条陈“六事”:“固藩维(守边境)以御外侮,严禁卫以尊朝廷,练兵以壮国势,节用以备军食,收民心以固根本,择守帅以责实效。”他认为此举可一年安定局势,三年强国。但高宗没有采纳,只想求和苟安,保全皇位。不久,金兵分道继续南侵,高宗到处逃奔,最后定都临安(杭州)。

  绍兴八年(1138年),弥逊见朝政日非,请求外放为地方官,高宗不允。赵鼎罢相,秦桧专国,赞同皇帝通和,军民愤愤不平。朝官胡铨、范如圭等反对议和者相继遭到贬逐。弥逊请求对答,力言不可先事致屈。帝下其疏廷议,群臣多附和秦桧意,弥逊仍力争不辍。

  秦桧见弥逊坚决反对和议,始以高职引诱,把李请到家中说:“朝廷现在缺员,如赞成议和,当以要职荐举。”弥逊当场严词以对:“弥逊深受国恩,何敢见利忘义?……独有一去,可报相公。”桧默然。次日逊再上疏详陈屈己就和之害。皇帝听从秦桧之意,不用逊言。弥逊再次要求外放。终于绍兴九年(1139年)出知端州,不久改知漳州。翌年挂冠归隐连江县西郊濂湖,自号筠溪居士。绍兴十二年(1142年),秦桧乘金兵战败,复通和好,嗾使其党羽弹劾、追究昔日反对和议之臣。因此,弥逊落职家居,十余年不请磨勘,不乞仕子,不序封爵,以终其身。弥逊坚贞自守,心常忧国,常作诗文表示愤慨,亦逍遥于利坑、石门、玉泉、宝林诸刹,俱有题咏。他与李纲相好,政见相同,诗歌酬答甚多,其诗造句新颖,独树一格。绍兴二十三年(1153年),因病与世长辞,享年67岁(据李氏族谱载,系卒于乾道元年〈1165年〉,终年79岁),葬于敖江南岸覆釜山麓石门寺侧。绍兴二十五年(1155年)秦桧死后,高宗追念弥逊忠节,复诏弥逊敷文阁侍制,谥忠肃。弥逊先后著有《奏议》3卷、《奏议钞》1卷、《外制》2卷、《筠溪集》24卷、《筠溪后集》、《筠溪乐府》、《议古》3卷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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