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名人李际隆介绍
清代官员
李际隆(1709—1762),字于赓,别号鲁传,福建明溪县盖洋镇温庄村人。
李际隆,字于赓,别号鲁传,生于清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盖洋镇温庄村人。天资聪异,文章在县内超群,但乡试落第。他毅然到江西继续攻读,学有长进,于乾隆丙辰(1736年)及丁巳(1737年)两科相继中举人、进士。乾隆十年(1745年)到湖南任永安司马。此后,历任江华、安福、武陵、龙阳(今汉寿)、桃源等县代理知县、知县。所到之处,政声卓著,对民间诉讼,无不听断详审。尤其以武陵、龙阳百姓互争中心湖一案,历任悬而未决,相争达百年之久,曾3次告上京城,4次酿成人命。上峰委托李际隆勘查审理,他亲赴现场勘察,认真了解查证,结果只花8天时间便0结案,龙阳、武陵两县几代结怨从此消除。当地老百姓立碑颂扬他的政绩。
乾隆十九年(1754年)荐升为广东南雄府知府,后调任廉州府。他一如既往,勤政爱民。南雄、廉州士民对他公正廉明、关心民间疾苦的精神,十分敬服,并广为传颂。
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因举发一个有受贿行为的盐官,遭报复革职。从此,抑郁成疾,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病逝廉州。时年53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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