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名人戴同吉介绍
戴同吉(1381—1443年),字庆之,号鲁叟,长泰县彰信里人。明永乐元年(1403年)中举人,永乐二年登进士,授吏部主事,后任浙江道参议。
在浙江履职时,发觉地方每年夏秋两季总患于运税粮之苦。时逢抢收赶种之际,地方官府也争于收缴税赋,从乡、县、府、省,层层催运税粮。一遇台风暴雨,运粮更难,戴同吉为此上疏,建议设立仓储制度,税粮暂储于县仓,适时调运。各县先报数额备案,并派大臣督察。朝廷采纳戴同吉的良策,缓解了地方官员及百姓之难。不久升任户部尚书郎。
明洪熙元年(1425年),戴同吉根据在朝廷为官的经历与经验,上疏条陈时务五事:明学校之教,严武备之修,慎守宰之选,敦劝士之典,立惩劝之法。皇上及大臣,皆赞许戴同吉的谏言。
明正统八年(1443年),戴同吉殉职。
来源:长泰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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