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景山名人曹曰玮介绍
曹曰玮(1671-1706),字继武,号秀山,今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梅街镇源溪村人(缟溪曹村,古属开元乡缟溪村),随父曹光国占籍京卫(今北京大兴县),其兄曹曰瑛是康熙朝翰林院待诏。
曹曰玮生平
康熙三十二年(1693)癸酉科顺天府武乡试解元,第二年甲戌武科会试第三十六名,殿试中第一名状元,即授二等侍卫。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随康熙帝征厄鲁特。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外任山西利民路参将。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升副将衔,仍管利民路参将事。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迁陕西靖远卫副将官。康熙四十五年丙戌(1706年)二月,升任陕西兴汉挂印总兵官。曹曰玮文武全才,甚得康熙帝的喜爱,从初为宫廷二等侍卫累官至陕西兴汉挂印总兵官,署左都督衔,为正一品绿旗武官。可惜天不假寿,康熙四十五年(1706)八月他在陕西任上时,因防汛染上寒疾,不治而卒,年三十六,后葬于时池州府治,并入乡贤祠。据乾隆四十四年《池州府志》载:“本朝武状元镇守陕西兴安汉羌总兵官曹曰玮谕葬墓在贵池县下湖西,康熙四十六年遣江南池太道参政卢腾龙谕祭。”曾是曹曰玮的上司也是好友的俞益谟,在《祭兴汉曹镇台文》中痛惜曹的英年早逝,中肯的评价了曹的文章、武功、才情、经历,还披露了曹曰玮当时的病状及用药情况,说明曹曰玮是死于庸医误治。
曹曰玮补充介绍
曹曰玮(?~?),字号不详,京卫人,清康熙三十三年(1694)甲戌科武进士第一人。
清初,武举在弓马技勇方面并不一味追求力大弓强,而是尽量追求与实战结合。为此,康熙帝曾多次修改武举马步射的考试方法和录取标准。在武试中分外场、内场之别。外场首先试马上箭,次试步下箭,均发九矢。马上箭射留毡,步下箭射步候。马射以中二矢为合格,步射以中三矢为合格,当时称为合式。康熙十三年(1674年)又规定马射的距离为三十五步、中三矢为合式,不合式者不得试二场。步射距八十步,中二矢为合式。此三项之中能有一、二项为合式,不合格者不得试三场。康熙三十二年(1693年),又改步射树距离的五十步,中二矢为合式。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武会试内场分南北卷,各中50名。曹曰玮就在这一年连闯几关,夺取了一甲第一名。康熙皇帝一再强调武举应以“外场”为重。康熙三十年时,康熙帝翻阅《武举会试录》:“九月,谕大学士等,朕阅今年武闱试录,-人中式者多。山西、河南两省各中一人。如此恐致遗失人才。武进士之文不过熟记成语,抄写旧套而已。论文取中,必致不均。而人才亦多遗漏。必以马步箭俱优,人才出众者为佳耳。”发现武举中式者多是-人,而山西、河南两省每省只录取了一人。康熙帝知道:-人尚文,文风浓重;而西北地区、黄河流域的人物彪悍,风气尚武,文章精通者甚少。-人在武进士中占据了多数,足以说明,文章优劣又在录取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显然,考官们仍在固守明朝武举的老路。康熙帝对此感到不满,他认为:武进士作文章不过是抄写旧套而已,凭文章决定取舍,必然会遗漏真正的武勇之士。
因此,康熙帝传谕,今后武举录取一定要以马步箭俱佳、人才出众者为依据。
康熙三十三年,皇帝“谕大学士等,天下武举会试者,或其人才可用,骑射亦优,而以不合式之故,遗而不录者有之。朕意殊为悯惜。令兵部宣示,有愿效力与再试者具呈候该部请旨,再行考试,遴选交火器营,令其服习事,于会试时,照常考核。既晰知其人,亦便于拔取。有超群者即与录用。如此人才不致遗弃于考试,良有裨益矣。”这样,武科举也有了如同文科举一般的进修再试的机会。另一方面,对武官品级过高又作了限制。“壬子,谕大学士等,武官品级比文官品级甚大。武官行间效力,果有功绩,品级自宜从优。今武官品级太过,宜作何裁定。尔等查议具奏。”从此年后,除参将、游击未改外,其余皆降了半级。
康熙三十三年“冬十月,策试天下武举于太和门前”。次日,皇上“遂幸瀛台紫光阁,阅试中式武举曹曰玮等骑射技勇,阅天下中式武举马步箭”。次日,“初八日早,上御太和殿,传胪第一甲第一名曹曰玮、第二名丁爽、第三名石钧。赐曹曰玮等96人武进士及第出身有差。”曹曰玮得中武状元后,累官至总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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